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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来省生态环境厅调研南四湖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工作时间:2021-06-03 为贯彻落实南四湖流域治理保护工作座谈会要求,近日,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炎斋带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标准所、淮河局监测信息处、监测中心、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7人,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调研座谈。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费志良出席并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省在南四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介绍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编制工作情况和总体思路。与会人员对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编制的总体原则、适用范围、控制区划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方法等内容逐一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费志良要求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相关处室要全力支持淮河流域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过程中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调研配合和标准文本意见收集汇总等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局长、铜山区、沛县和丰县生态环境局科室负责同志,厅水处、法规科技处、土壤处、执法局、监测处、监测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来源:江苏省环境厅】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