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先武,带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对全区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区政府副区长钟波,区水利局局长孟庆勇,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金军及相关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马陵河、城南排涝站、西南片区整治、九支沟整治等能够反映全区河长制落实情况的项目现场,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
在代表座谈会上,孟庆勇汇报了我区河长制落实情况,钟波作了补充讲话。参加调研的代表根据观摩情况和工作汇报,结合自身体会和思考,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发言,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李先武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当前复杂水问题、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实践证明,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保障地区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积极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李先武强调,一是强化制度落实,夯实河长责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全面统筹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切实变“九龙治水”为“一拳发力”,真正把河长制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二是强化联防联控,汇聚保护合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实时监测等信息化技术,动态掌握资源环境现状和变化,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优势、协同作战,不断加大对水环境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打击力度。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公众参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河长制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探索建立无偿聘任制社会监督员、鼓励热心志愿者对河流管理保护进行监督和评价,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健康、支持河长工作、监督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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