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创新乡贤“民间河长制”,广泛团结凝聚乡贤力量,从乡贤队伍中首批聘请了38名乡贤人士担任“民间河长”,投身到全县治河治水、保护水环境工作中去。乡贤民间河长制运行以来,共组织开展巡河、湖达近600多人次,清理打捞垃圾1000余吨,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关注、支持和认可,形成了多方联动、社会参与、共治共管的工作新局面,确保了全县水碧、河清、湖美。
坚持选贤认贤,团结凝聚起乡贤治理江河的新力量。充分发挥乡贤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该县强化选贤认贤举措,按照个人自愿,村(社区)党支部推荐,乡镇审核,县委统战部和河长办共同批准的程序,严格按照品行好、有声望、有影响、有能力、热心社会工作的五项标准,并由县委统战部、县河长办联合印发聘任文件,集体颁发聘任证书。从全县1609人的乡贤队伍中精心选聘了38名乡贤人士担任首批“民间河长”。
坚持领贤育贤,大力提升乡贤履职尽责的新能力。加强教育培训,组织乡贤“民间河长”接受各类教育培训,提升履职意识和担当情怀。严格日常管理,建立乡贤“民间河长”微信工作平台,乡贤“民间河长”每天可以在平台上“晒”工作业绩和“聊”工作心得。突出民主监督成效,发挥乡贤民间河长在基层协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乡贤“民间河长”可通过工作平台反馈有关问题、提出各种建议,由县委统战部和县河长办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督促有关乡镇、村(社区)及时认领问题、实时反馈办理进度、强化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用贤颂贤,有效发挥乡贤治河治水的新效能。当好“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充分发挥乡贤在参与水环境治理过程中的生力军作用,带头遵守治水护水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作出表率,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水、共同保护家乡。建立“颂贤”机制,加大宣传推介,在县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优秀乡贤民间河长的典型事迹,营造起“知乡贤、敬乡贤、学乡贤、当乡贤”的浓厚氛围;加大奖励激励,引导各乡贤联谊会对表现优异、作用明显、贡献突出的乡贤民间河长进行奖励;加大推荐安排,积极推荐履职情况好的乡贤民间河长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激发民间河长履职积极性。
“乡贤民间河长制”的有力探索与实践,实现了实时管河、依法治河、智能护河全覆盖,乡贤引领带动、全社会参与治河治水的成效已初步显现,打通了从政府治水到全民治水的“最后一公里”。从城市到农村,从机关到学校,越来越多的百姓参与进来,保护河流、湖泊成为自觉行动,护河治水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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