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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知识共享网络——以应对气候变化红树林保护知识与实践为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0-11-26     【转载】   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中国-东盟环境合作作为“南合作”的典范,发展态势良好。当前,东盟国家城市化速度快、规模大,生态环境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是给海洋保护带来巨大压力。红树林作为热带、亚热带海岸带海陆交错区生产能力最高的海洋生态系统之一,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特别是由于红树林的繁茂叶片能够进行活跃的光合作用,其出色的固碳能力对于缓解当前大气二氧化碳总量的增加具有重要意义,在减缓气候变暖方面发挥着不可比拟的作用。东盟国家沿海分布着超过425万公顷的红树林,是全球红树林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也是自然和人为干扰最严重的地区。在新一期合作战略和行动计划的指导下,东盟与中国开展的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红树林修复保护计划已成为双方环境合作的优先领域。我国与东盟各国在合作实践中不断夯实绿色发展的基础,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优先攻克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为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力量。

  本项目将服务于中国-东盟环境与气候合作,重点推动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红树林保护知识与实践案例传播,初步搭建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知识共享网络,务实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向纵深化、立体化发展。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内容

  1.在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搭建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知识共享网络,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相关内容进行传播与成果集成;

  2. 以短视频、小程序、线上展览馆、平台直播等形式,对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红树林保护知识与实践案例进行传播,受众数量不少于15万人;

  3. 完成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红树林保护知识与实践案例传播总结报告;

  4. 对中国-东盟红树林资源禀赋及演变趋势、管理政策法规、应对气候变化红树林保护实践案例等研究成果进行集成、整理;

  5. 针对集成成果设计完成相关程序,实现对集成成果可视化展示、管理、查询、浏览、上传、下载等功能;

  6. 完成“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知识共享网络——以应对气候变化红树林保护知识与实践为例”操作手册。

  二、工作产出

  1. 提交《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知识共享网络--以应对气候变化红树林保护知识与实践为例》展示材料1份;

  2. 提交“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知识共享网络——以应对气候变化红树林保护知识与实践为例”操作手册1份;

  3. 提交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红树林保护知识与实践案例传播总结报告1份。

  三、时间要求

  本项目计划2020年11月启动,预计2021年2月提交上述成果。

  四、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合法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熟悉气候变化对外传播以及红树林保护等领域研究;

  3. 承担国家重大课题或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优先考虑;

  4. 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环境科学、生态学或传播学等专业背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6年以上,熟悉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生态环境研究;其他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技术背景,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0年1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卢俊名

  电 话:010-82268845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lu.junming@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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